桃園市有一名父親從兒子7歲起,就曾多次趁他熟睡,闖入房間脫去兒子的褲子。在去年8月底至9月初,該名父親兩度重施故技,在第三次時,兒子就趁父親猥褻完後下樓時猛推他,導致他跌落1樓多處受傷。不久警方到場後,妻子當場揭露男子的獸行,後來桃園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這名男子和妻兒同住,根據男童指控,在2018年起至去年8月31日不詳時間,父親就會趁深夜或凌晨潛入2樓兒子的房間,趁他熟睡時褪去褲子,讓他下半身赤裸,甚至還會藏匿他的內褲,男童在驚醒後看到內褲不見,才發現事情沒那麼單純。
在去年8月31日凌晨,該名父親又趁兒子熟睡,再度脫下他的褲子並藏他的內褲,男童驚醒後向媽媽哭訴父親所為,母親則安撫他。怎料,在9月2日凌晨,男子又重施故技,男童驚醒後覺得羞憤難當,看見父親完事離開房間欲下樓,就從他的背後猛推一把,導致父親跌落樓梯。後來他經過診斷為頭部挫傷、左側肋骨第5至第9根肋骨骨折等傷勢,但父親未提告訴。
在同年9月8日,母子共同揭露男子的獸行。桃檢檢察官複訊男子後依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嫌向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並建議加重其刑。後來桃園地院法官審酌,惟念他在犯後坦承犯行,已知悔改,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7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本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