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果力宏不提離婚
他老婆幾乎肯定不會爆他的料
會繼續配合她今日口中所有被他爆出不堪的丈夫
繼續配合幫老公蒙騙社會自己丈夫是個優質偶像
繼續撈錢 然後當成"婚後老婆也有共同為丈夫事業付出的共同(共犯)的財產"
今天老公不忠撕破臉
老婆 以之前共同塑造幸福夫妻假象的汙點證人之姿 指控丈夫
造成老公賺錢途徑大受影響
老婆本在離後確定與分產確認後就與前夫無關
但是老公至此所受的影響 少賺的部分直接影響未來小孩的繼承利益
老爸以優質偶像繼續傳動輒數億的繼承數目直接沒了
至此 老婆的確也享受到老公之前假面形象所的的利益
但小孩何辜?少那麼多繼承數目?只因老媽一時氣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