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陳歐珀
連 署 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范 雲
這些人願意給違停一次反省的機會
第七條之一 對於違反本條例 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導,若同一違規事實再犯者,即予舉發。但行為終了日 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
護航的祝福你家人上路不要被違停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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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違停弄死別檢討違停的 請檢討自己支持什麼樣的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