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機械系舉辦甄選入學筆試,其中有一題申論題,引用聖經創世紀,指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並強調是「社會與家庭的律」,要求考生以此來申論工程師的社會責任;台大學生代表會向教育部檢舉此題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屬實,裁罰3萬元;台大打行政訴訟抗罰,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台大確定敗訴。( 新聞轉貼 )
判決指出,機械系的此題考題,要求考生字論述「工程師應盡的社會責任,以及該社會責任所依據的自然的律」,引言指出「社會中有許多的律,例如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這是社會和家庭的律」、「社會的和諧不能違反社會的律,雖然有一些例外,但以下問題不討論例外的情況」。
教育部性平會認定,此考題已違反多元成家觀念,並以一夫一妻的引言前題,限制考生的作答方向,影響考生的權益,由於考試屬學校事務,台大須負起連帶責任,對台大裁處3項處分:罰鍰3萬元、命題教授應被安排研習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加強全校師生認識多元性別,以營造性別友善的環境。( 新聞轉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