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樓主的提問其實是在探討社會資源分配的假設,即若非法移民被驅離,是否會釋出空間改善街友問題,這雖未必成立,但並非毫無邏輯或混淆問題。其次,你提到「非法移民本身就非法」的說法過於簡化,非法只是指其入境或居留不符合法規,這並不代表他們的行為都不守法,許多非法移民其實因戰亂、貧困、庇護審查長期無果等因素被迫非法入境,他們在美國辛勤工作、甚至納稅,卻無法獲得合法保障,至於美國對非法移民是否特別寬容,其實不然,美國移民執法相當嚴格,ICE每年遣返數十萬人,庇護申請程序漫長又繁瑣,讓非法移民子女上學是基於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與最高法院的裁定(Plyler v. Doe),保障所有兒童的基本受教育權,這是基本人權的體現,而非所謂「寬容」。關於治安問題,研究多次顯示非法移民的犯罪率低於美國公民,例如德州的官方數據指出,非法移民的重罪和輕罪率都更低,這些人多從事辛苦低薪的工作,如農業、建築、照護等,支撐美國社會底層結構,你最後提到台灣的過期居留移工也值得更細緻看待,這類情況往往與制度漏洞與仲介剝削有關,並非移工「不守法」的主觀選擇,將「過期居留」等同於「不守法」容易造成標籤與污名,不利於真正理解問題的根源,在討論政策與社會議題時,我們應以資料、邏輯與同理心為基礎,而非情緒與標籤,非法移民問題確實複雜,但也不應被當作替代其他社會問題的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