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進興是殺人犯,而不同意你政治立場的人不是。你拿殺人犯陳進興的形容詞當作類比,來合理化你對持不同政見者的侮辱,這是邏輯上最常見的謬誤之一:錯誤類比(false equivalence)。
陳進興是刑事犯,經法院審判確立依法伏法。支持某政黨收下一萬元的民眾是否違法,是否涉及賄選,必須經由司法認定與事實查證,而不是你主觀認為他們「賣台」、「無恥」就能貼標籤定罪。把政治選民直接與殺人犯類比,這樣的邏輯不只是荒謬,更是對法治社會與基本人權的嚴重踐踏。
你主張「低端人口應該被褫奪投票權」,這就是法西斯。你說「要考試才能投票」、「低端人口應該被剝奪公權」,這種思維正是極權主義與種姓階級制度的翻版,如果今天用收入、智商、學歷來決定誰有資格投票,那麼台灣已經不是民主國家而是選舉包裝下的專制社會。
你說這叫「守護民主」,但事實是你主張的根本不是民主,是你眼中「只剩精英可以投票的階級選舉制度」,請你務必搞清楚:民主的核心就是平等、包容與法治,而不是讓「你認為有智慧的人」來決定別人的命運。
你說「五個人要別人去死」就要聽從,是鼓吹多數暴力。你多次用「多人叫你去死」來當作反問工具,這不是邏輯反諷,而是你錯把民主當成暴民政治,真正的民主從來不是「人多嘴大就能主宰他人生死」,而是在保護少數與弱勢權益下維持多數決策的制度平衡。你混淆了「投票表達意見」與「群眾霸凌叫人去死」這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是對民主精神的侮辱也是對社會文明的踐踏。
你說「只是形容,不是歧視」這是典型的包裝仇恨。你說「我沒貶低任何人,我只是形容他們」。但用「低端」、「禽獸不如」、「應被剝奪投票權」、「他們不配」這樣的語言,就是赤裸裸的歧視。你的說法跟歷史上的種族歧視、階級壓迫沒兩樣,歷史上每個極權政權都從「只是形容、只是實話」開始,最後都造成災難性的結果,你不是在提醒社會,而是在煽動仇恨與劃分敵我。
你說你有唸書有是非,但你展現的是知識傲慢與情緒失控,唸書多不代表邏輯對;會用詞鋒利不代表你的論點有根據,你在自稱「講真話、守正義」的同時也用「妳媽」、「妳是低端」這種語言攻擊別人,這樣的表現與你自詡的「有教養」背道而馳。
我不是你說的那群人,我也不需要你來定義我。我不支持中共,也不支持傷害台灣的任何行為,但我同時也不會因為一群人立場跟我不同就用敵人、叛國者、禽獸這類極端詞彙羞辱他們。你現在做的不是捍衛台灣,而是在用仇恨與分類劃線的方式撕裂台灣。
你說不想再談民主? 很好!那麼請你先別再假借「民主自由」之名行踐踏民主自由之實。你說你是守護者? 真正守護民主的人不是高高在上的貶低別人,而是願意傾聽、辯論、包容不同立場的人。
今天,你口中的「賣台者」不需要我捍衛,我是在捍衛言論自由、理性討論與社會基本的文明底線——你已經踩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