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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很矯情的會說"成人犯法自己承擔~罪不及父母"~這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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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篇: 林淑娟 2025-12-24 00:39:42
兒子個性的養成

父母家庭教育占了六成
學校教育站了兩成
自己的意念佔了另外兩成

講白一點就是溺愛 給於小孩太多自主自由空間
即使不是父母兩人 也一定是其中一人就是罪魁禍首

就會教出"鄭捷跟張文和背包"這類的小孩

這些父母都是溺愛 什麼都依小孩
美其名是"美式開明教育 不要限制小孩情緒思想發展"
事實上是在養成"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 乖僻人格"

出社會後 發現"別人可不是你父母會讓你依你"
這時這種小孩會難以適應 無法跟人相處
因為別人不會讓他依他 最後導致他人緣不好到處討人厭

與社會關係緊張
最終爆發

這種家長跟小孩我看多了 千篇一律的
想到還在釐清張文犯案動機
"不就一個看不順眼大家都跟自己作對 所以想把他眼中的大家全都殺死 自己再去死嗎"

藍白應該立法:"父母必須連坐"的法律
才能讓這些專門養出張文 鄭捷 背包這種父母一點警惕

狗會咬人 飼主都要受罰了
憑什麼小孩殺人 父母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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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1: 沒錯~不愧是醉月湖水平的重點開示 2025-12-24 02:04:51IP Address Lookup176.126.122.45

人的優劣無非先天基因和性格+後天成長教育和培養
家庭+學校+社會三大教育扮演最重要的後天養成 更多的還有環境 交友等等因素
父母的水平直接影響小孩 再來就是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
台灣今天還有高達30%不要國防要跪舔的統奴 不就因為家庭和學校長期灌輸扭曲的國家觀嗎
為什麼馬英姨去到支那會哭成淚人兒呢 沒住過那裡卻當成根 扭曲度不輸包吉雙姝
  回覆2: 1234567 2025-12-24 02:54:07IP Address Lookup39.9.100.40

引用 引用 林淑娟 在 2025-12-24 00:39:42 發表的文章:

你的說法看似直覺正義,但其實混淆了道德責任和法律責任與因果推論,而且在多個關鍵點上是錯誤的。

第一罪不及父母不是矯情,而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刑法講的是行為責任,誰做了犯罪行為誰承擔刑責,如果只因為你是父母就要為成年子女的犯罪連坐,那代表國家不再懲罰行為而是懲罰身分,這不是法治是株連。

第二你把人格形成簡化成一套毫無科學依據的比例,父母六成學校兩成自己兩成,這不是心理學也不是犯罪學只是個人感覺,大量研究早已指出成年後的犯罪行為與個人心理疾病 社會挫折 同儕影響 突發事件高度相關,而非可以用溺愛等於一定殺人這種線性邏輯解釋,照你的邏輯那全台灣接受開明教育的人早就集體犯罪了,事實顯然不是如此。

第三你用極端個案推論所有父母,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鄭捷和張文是極端犯罪者,不是開明教育的平均產物,同樣的家庭教養方式有人成為醫師 工程師 藝術家,也有人一生守法善良,如果教養可以直接決定殺人那社會早就能精準預測兇手了。

第四把犯罪簡化成看不順眼就想殺人是對犯罪心理的誤解,多數重大犯罪涉及精神狀態異常以及長期心理失調或人格疾患,而不是你描述的情緒任性,如果真只是父母沒教好那監獄裡關的應該是父母不是犯人。

第五父母連坐不但無助於預防犯罪反而會製造更多悲劇,你要的是什麼?父母因為恐懼被連坐,對孩子高度監控 壓迫 情緒勒索?還是當孩子出現異常時父母選擇隱瞞不求助避免法律風險?這種制度只會讓問題更晚爆發更嚴重。

第六把小孩比喻成狗本身就暴露了問題所在,人不是動物責任法下的物件,人有獨立意志與法律人格,你若真把人當成飼主物,那你否定的不是父母是整個人權與刑法體系。

可以譴責失職的父母 可以討論教養責任 可以強化社會安全網,但把成年犯罪直接轉嫁成父母刑責,不是正義是情緒發洩,真正成熟的社會不靠連坐取暖,而靠制度預防與理性究責。
  回覆3: 林淑娟 2025-12-25 00:29:28

引用 引用 1234567 在 2025-12-24 02:54:07 發表的文章:

首先,主張父母要為成年子女的犯罪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是強調家庭教育對孩子成長的影響。正確的家庭教育能夠在早期建立起正確的價值觀和心理基礎,從而對孩子的行為有積極引導作用。當然,目前法治社會主張不應該把父母與孩子的罪行直接掛鈎,但在某些情況下,父母對子女的疏忽教育、冷漠關懷或過度溺愛,可能為孩子的行為偏差提供了土壤,這是不能忽視的現實。主張懲罰父母,是呼籲家庭教育的責任感。家庭應該是社會基本單位,當父母對孩子的成長缺乏足夠的引導,無論是情感還是行為上的,這對青少年的發展會造成影響,並且是值得社會反思和改進的地方。所以才會請藍白立連坐法,並無不妥。

第二:犯罪行為的形成是複雜的,絕不是單一因素所能解釋的。人格的形成,確實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如個人的心理狀況、社會環境、同儕影響等。然而,家庭教育在這其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許多心理學和犯罪學的研究表明,家庭的愛與關懷、父母的教育態度,對青少年的心理發展和價值觀有著深遠影響。

對於鄭捷和張文這樣的極端案例,我們不該忽視家庭教育中的缺失對他們行為的潛在影響。並不是說每一位受到家庭教育影響的青少年都會犯罪,但我們不能否認這是一個重大的風險因素,尤其在一些極端的個案中,家庭教育的失敗往往是犯罪行為發生的潛在導火索。

第三:大多數人能夠從不同的家庭教育方式中,吸取正向的教訓並成為有責任感的成年人。問題在於,那些在家庭教育中經歷缺失的孩子,極有可能在面對人生的壓力和困難時,表現出不同於常人的極端行為。
因此,並不是說所有家庭教育不當的人都會變成犯罪者,但家庭教育不當的確是一些犯罪者成長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們應該從這些極端案例中警醒,重視家庭教育的改善,從根源上防止問題的發生。因此,將問題家庭小孩列冊預防,是有所本可行之方法!

第四:並非將所有犯罪簡化成看不順眼就想殺人,而是張文鄭捷都是如此,家庭教育依然在孩子的心理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當一個孩子在家庭中缺乏足夠的情感支持,或者從小沒有學會如何管理情緒與應對壓力,那麼當遇到外界的重大挑戰或困難時,他可能更容易產生極端的情緒反應或暴力行為。因此,家庭教育對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尤其是在早期的心理發展階段。

第五:父母連坐並非將父母逼到極端,而是要通過教育和社會支持幫助父母了解如何有效地指導孩子,預防潛在的行為問題。若我們能從社會層面提供更多的資源來協助父母,減少家庭教育上的困難,或許能夠有效減少未來的犯罪風險。父母連坐只是提醒父母,你們不教小孩未來小孩犯罪你們依樣要受連坐法,這是在保護父母養出罪犯兒子!

第六:並不是要貶低孩子的獨立性和人性,而是想強調家庭對孩子成長的深遠影響。人是有獨立意識和法律責任的個體,而家庭則是最早塑造這些意識的場所。我的意思是,父母的教育對孩子未來的行為、情感和社會適應能力具有深刻影響,而這一點在法治社會中應該得到更多的關注。放狗亂咬人,飼主有罪,人比狗更高級怎可能變成父母無罪?

總而言之
會反對我的建議的,通常都是"準罪犯",擔心自己會影響父母的聲譽,但如果能這樣想,其實已經達到警惕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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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4: ERE,欸太美才是林俗娟的原罪 2025-12-25 00:59:39IP Address Lookup49.215.223.254

放狗亂咬人,飼主有罪,人比狗更高級怎可能變成父母無罪?,,,
退回去重寫!胸大無腦
  回覆5: ERE,欸張文是魔胎 2025-12-25 01:02:56IP Address Lookup49.215.223.254

這不関她們事,in fact
  回覆6: 正確來說不只父母應該享受連坐法 2025-12-25 01:52:46IP Address Lookup176.126.122.43

尤其支持死刑者一付高道德伸張正義的姿態 更應進一步支持包括普教時期的學校老師(尤其班導師和公民道德相關課程) 應與父母一併判刑
罪名=嚴重失職導致產出殺人魔危害社會 高道德艷羨嚴刑峻法渴望鞭刑的統包之流 都該力挺連坐法
有現場幸運女發文說 張文就離她一步 但沒對她下手只喊“上去 通通上去” 讓她當場腦袋空白到懷疑人生“為什麼沒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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