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國會(立法院)時,總統並不需要重選。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之不信任案」(倒閣)後,行政院長辭職並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總統僅會解散立法院並於 60 日內改選立法委員。總統的四年任期正當性獨立於立法院,不會因國會改選而重選。
詳細說明如下:
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 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後,行政院長應於 10 日內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總統免重選: 總統並非因「國會解散」而變更任期,僅立法院進行改選。除非總統自身出現缺位(如辭職、死亡、或罷免案通過),否則總統任期不因國會改選而變動。
改選結果: 解散立法院後,必須於 60 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重新選出的立法委員任期會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