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隨緣,誰賞臉我都歡迎,沒興趣我也沒差,前提是本館露臉過的包括心情分享館,追還是阿神還是陳濕濕甚至111凌聖然我都歡迎,我不是大善人,我不認為不想請客的人是惡人,只要法律上不傷害他人做什麼事都是他的自由,你說的沽名釣譽我一點興趣也沒有,就像你說的其實我電視圈一點都不紅又如何?重點是我根本不想紅,我的工作那段時間把我逼到螢光幕前是政府單位主管跟大環境和職場長輩要求的全不是非常想要做的選擇,我本來就覺得自己不好看幹嘛一直上電視,只是為了討飯吃好嗎!我建議你好好用你那幾千萬財產把你的不滿看怎麼填滿,還是你要放到往生捐給國家也是你的自由,我也從沒質疑你到底有幾千萬,因為那是你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