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早為台灣同志人權鋪路!
台灣舊婚姻法規:結婚必須有公開儀式,如婚禮、公證、宴客..等。
民進黨把這項古董級民法,送進歷史的垃圾焚化爐!
這項舉措讓後來的同性異性,都能選擇「我的婚姻我決定」。
同婚後,也幫到許多「有顧慮」的同志,不用搞訂婚、婚宴、種種傳統公開儀式。

台灣的「結婚登記」制度由法務部提案修法,於民國 96 年(2007 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民國 97 年(2008 年)5 月23日起正式實施。當時的執政黨為民主進步黨(陳水扁政府),法務部依據相關缺失評估,提案將傳統的「儀式婚」改為「登記婚」,確立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即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