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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客們?去找工作?只做一天不要再上班了?記得跟老闆確認要:1天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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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篇: 勞雞法第22條 2020-07-17 10:23:28 (IP Address Lookup49.216.107.49)

  回覆1: 456 2020-07-17 13:34:39IP Address Lookup73.158.81.207

這有什麼好報的 ,試用期本來也就要給薪水的不是嗎。
  回覆2: _ _ 2020-07-17 13:37:41IP Address Lookup24.80.93.97

怎麼不去查看看台灣社會有多少 "慣老闆"

  回覆3: 勞委會:試用期也受勞基法保障 2020-07-17 13:43:23IP Address Lookup219.75.220.60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日前表示,勞工就算只有工作一天,也應該給他薪資,所以即使是在試用期也應該受到保障,求職者在跟雇主簽訂契約的時候,必須要去暸解契約的內容,才能避免勞資糾紛的發生。而勞動契約,依照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前段規定,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勞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提醒,求職者找到工作而跟雇主簽約的時候,往往只關心薪資及福利的問題,很容易忽略契約其他內容,等到發生糾紛了,才發現原來當初所簽訂的契約根本有問題,職訓局指出,比較常出現爭議契約條款包括員工在試用期內離職的話,就無法領取工資,還有員工沒有做滿一定期間就離職,就必須賠償公司,另外就是競業禁止條款,規定員工在離職後一段期間內,都不能做相關或類似的工作。

職訓局強調,勞工即使在試用期也應該受到保障,所以就算只工作工作一天,雇主也應該要給付一天的薪資。一發現契約內容有問題,就要馬上提出並確認,才能避免爭議的發生。而有關試用期的問題,雖然沒有明文規範,不過勞資雙方都同意的話,其實也是可行的。參照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是由勞雇雙方來議定的,不過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0年9月6日勞動2字第1000132292號公告所示,目前的基本工資是每月新臺幣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每小時一百零三元。

至於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問題,職訓局表示,這還要從公司是不是有支出大筆費用來進行培訓,以及職位或工作內容是不是很重要或難以取代等方面來評估,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就不應該有最低服務年限條款。此外,比較合理的競業禁止期限是二年以下,同時要以公司的營業領域及範圍為限。勞委會提醒,求職者在簽訂勞動契約時要多注意契約內容,離職時也要注意是不是還有離職後應遵守的條款,如此才能減少勞資糾紛的發生。

資料來源:法源法律網
  回覆4: 底層勞工好可憐? 2020-07-17 13:55:43IP Address Lookup101.10.111.95

有朋友去飯店做門童
在服務中心
做打雜
主任說最少要一個禮拜才有錢拿?
後來撐不下去
只做三天半
一毛錢
也沒有!
  回覆5: TVBS 2020-07-17 19:30:28IP Address Lookup219.248.36.225


遭爆要員工喊「佐董辛苦了」 孫安佐認了是員工守則

資深藝人狄鶯和孫鵬的20歲獨子孫安佐,在美國走過恐攻風波後,回到台灣降級讀了2年終於完成高中學業,近期不僅進軍大銀幕演電影,更當起老闆開設飲料店,沒想到被爆料孫安佐竟要求員工必須喊「佐董~辛苦了」才能下班。

近期首度演出電影《魁降:粽邪2》的孫安佐,昨(14)日出席「國片起飛一起拼」的記者會聯合造勢。綜合媒體報導,孫安佐表示原本想一心效法老爸孫鵬,演像是《角頭》裡的硬漢角色,豈料從小到大都不信靈異的他,居然接到《魁降:粽邪2》的戲約,他笑稱沒碰上「好兄弟」有點可惜,只是碰到比鬼更恐怖的蜜蜂,讓他「被叮到要送醫院」。

提到剛開的手搖飲料店,孫安佐自豪還混得下去,沒有收攤,笑稱「沒這麼快好嗎?」同劇藝人夏紫薇還爆料員工都要說「佐董辛苦了」才能下班,孫安佐則解釋「員工守則第一條,看到我就要叫我『佐董』!」至於三倍券領到要如何使用? 則說還沒想到,可能會買吃的,「我又不是3歲小孩,爸媽不會拿走!」
  回覆6: 噗噗 2020-07-17 23:02:38IP Address Lookup14.132.192.48


喊一聲 "佐董" 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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