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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莊酒店也在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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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篇: 下港黑道警 2020-07-27 18:31:49 (IP Address Lookup125.24.64.139)
高雄市警局小港分局前行政組長林振宏,被查出收受電玩業者賄賂572萬元,法院一審、二審都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判刑16年、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不法所得;最高法院駁回關於林的罪、刑的上訴,確定判刑16年,但將不法所得發回更審重新計算。

判決指出,高雄市警局行政科前專勤組長李世昌(先前已判刑6年4月定讞,已發監),2011年3月至2012年11月間,透過離職的葉姓和彭姓警員,向高市20多家電玩業者,按月收取40萬至80萬元賄款,李再將半數賄款交給時任專勤組副組長林振宏,2人共收賄20多次,總額達1144萬元。

高雄地院在2018年依21次收賄罪判處林振宏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沒收572萬元賄款;二審高雄高分院仍維持16年刑度。

審理期間,林振宏堅稱遭誣陷,否認犯行,但法官依據扣案證據、相關證人證詞等,認定林收賄,不採信辯詞,駁回上訴。林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回覆1: 男同當警察吸毒不會被抓 2020-07-27 18:33:32IP Address Lookup125.24.64.139

高雄市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一名趙姓巡佐在2019年偵辦一起毒品案的過程中,覬覦毒販女友小琪(化名)的姿色,邀約上賓館「鍛鍊」差點得逞,小琪事後身心受創向台南市調處檢舉後,整起案件才曝光,高雄檢方依法起訴這名惡劣的巡佐。

地檢署指出,趙姓巡佐(47歲)目前已婚,在2019年5月8日偵辦一件毒品案時,與同事李姓、林姓員警,在未徵得黃姓、洪姓的意願,隨即就進入2人在苓雅區的家中違法搜索,當場搜出一粒眠及海洛英等毒品,直到黃、洪2人被帶回派出所偵訊時,趙才要他們補簽「自願收搜索同意書」,再由同事林姓員警製作內容不符實的搜索扣押筆錄,藉此掩飾違法搜搜索的犯行,而趙在搜索民宅的過程中,看見黃男的女友小琪姿色不錯,便要求她坐上警用機車一同去尋找另名遭到通緝的女毒犯小婷。

不過就在一同尋找另名女毒販的過程中,趙又告知小琪,因為在她的主動協助下可免於驗尿,說畢就在小琪的腿上不斷滑移,但趙似乎摸完後又不罷休,又將小琪載到公園暗處內,將手伸進上衣內猥褻得逞,隔天小琪幫洪男送早餐的同事,趙又要求和小琪加LINE好友,直到離去前又請趙協助查詢自己在警政署系統內的毒品案資料。

於是趙在拿到資料後,邀約小琪到賓館休息,並不斷的對小琪索吻、撫摸下體,正準備要「進一步」時,小琪以「沒有心理準備」拒絕,趙向她表示,可以再給她幾天時間,到時候再一起去車城泡溫泉。

小琪為了不再讓趙得逞,特意在相約的那天爽約,趙不滿,但那時並未有進一步作為,直到小琪後續又請趙協助查詢正在屏東服刑的前男友何時出獄,趙查詢完後又約見面,並再度對她毛手毛腳,此時趙邊摸邊威脅,若小琪不配合,之後有案件就不放過她。

沒想到趙威脅小琪後,竟又帶隊到洪男的家中搜索,並嗆小琪,就是她不斷爽約才會過來教訓洪,小琪無他法,被迫跟趙到賓館見面後,再度不給對方「進一步」,事後怕趙對她報復,於是是台南市調處檢舉。

趙姓巡佐偵訊時,僅坦承違法搜索的行為,對於小琪指控她威逼利誘強迫發生性行為的簡決否認,不過檢方根據相關的事證,認定趙涉及偽造文書及要求不正當利益等罪嫌,將他起訴,隨後就遭到羈押禁見。

針對本案,新興分局表示,除了全力配合調查外,已在趙受到羈押當晚就依規定將他停職處分,若日後判刑確定也會追究相關主管督導不周的責任。



原文網址: 高雄警違法搜索...看上毒販女友「猥褻+約砲」 她多次受辱鼓起勇氣檢舉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22/1766713.htm#ixzz6TOFOQM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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