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長刪)………………張木金由於犯罪時間點選的不好,撞上了小蔣正要嚴刑對付結夥搶劫的重點期間,結果就這樣莫名其妙的被移送軍法,又被判最高刑度的死刑,跟著人家結夥搶劫的搶犯一起被槍斃。張木金在獄中留下了10幾封遺書,祈求父母、大哥寬恕,希望他的妻子寶珠好好撫育正豐、正和這2個孩子,也拜託妹妹美珠與弟弟木春、添本能代為孝順父母。
但張木金被槍決後,老美終於受不了小蔣一連串的惡搞,才遏止了「兒皇帝」的惡搞。之後別說搶奪犯不會被移送軍法,就算是結夥搶劫,例如台中沙鹿的合庫運鈔車搶案主謀蘇俊模,照樣也沒有移送軍法。而且還在纏訟多年裡又是劫獄、逃獄,又是到三民路與林森路口的廖綜合醫院203房與林姓歌星「圓房」生子,甚至提供M16步槍給舅舅游榮佳,搞出更大的世華運鈔車搶案。
兩蔣時期司法之黑暗,不是今天的鄉民可以想像。我們好不容易熬到兩蔣惡貫滿盈,台灣才走出了戒嚴時代。要不要廢死,鄉民們應該冷靜討論,本來政客、藝人與名嘴,那是台灣「三大害」,無論他們說什麼,我們都要慎思,甚至逆向思考的;但遇到死刑問題,鄉民們卻很容易受這「三大害」的蠱惑。
再說一次結論:廢死要慢慢且冷靜的討論,反正台灣現在還是有死刑的。但台灣的法制是冤死了多少個「張木金」才換來的,別讓他們的鮮血,白白流在我們容易衝動與被「三大害」煽動的情緒中。
(圖:中央社)
作者:管仁健(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