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不滿圈內人隱瞞已婚 人財兩失提告求償勝訴
同志小言與圈內人阿火交往後發生數次性交,後來才發現阿火其實已婚並有小孩,小言基於貞操權受損,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結,認定阿火手段背於善良風俗,判賠15萬元。可上訴。
小言主張,2017年12月,他在同志交友軟體見阿火的個人資料顯示為單身,並拿出配偶欄為空白的身分證取信於他,他才同意交往。兩人後來互贈訂情戒指,小言還贈送手機、知名潮牌衣物、翡翠項鍊等貴重物品給阿火,並免費幫阿火的公司規劃監造鐵皮屋。
小言另因大法官會議2017年作出第748號解釋,認為同婚法制化指日可待,遂在交往過程中與阿火發生性行為,首次是在小言生日,後來又陸續發生數次。
但小言2018年偶然發現阿火實際上已婚並有小孩,毅然決然提出分手,怎知阿火糾纏不休,害他精神崩潰;他不滿貞操權受害,提告求償30萬元。
阿火辯稱,因為透過網路認識小言,因此不敢隨便透露個人私事,且性行為就是抱在一起,也沒有發生數次,此外,是小言說不用收鐵皮屋費用,他才沒給,況鐵皮屋是違建,後來已遭拆除大隊拆除。
法官認為阿火隱瞞已婚事實與小言交往,另依據參考雙方LINE曾提到「第一次都給你了」,認定雙方已發生性關係,拒絕採信阿火「只是抱在一起」的單方面說法。
法官最終認定阿火刻意隱瞞已婚身分與小言交往並性交,手段背於善良風俗,因此小言提告有理由,審酌雙方學經歷後,判阿火應賠償小言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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