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個先生
他兒子拿美功刀傷同棟公寓
上下樓梯的住戶
被報警送精神病院治療
我好心跟他說
請醫生開證明
再跟社會局申請身心障礙手冊/粉紅卡/月領補助款
後來醫生拒絕的原因:他兒子多次酒駕吸毒記錄
我教他跟醫生用軟的/拜託的
結果方法奏效
但社會局後來查財產
發現他離婚的老婆剛領勞保一次退200多萬/一棟透天厝/有價證券保險…
被社會局發公文退件
他滿臉愁容給我看看公文
我再教他用
"假告的"
目的要對方寫棄養證明
就是母子之間
早已無金錢往來
結果:他跑去社會局找社工
把我的話轉述給社工
社會局說找樓上二樓調解委員會辦理
後來過了領錢了
我跟他討功勞要人情
他竟然跟追一個勁兒
說跟我無關
是社會局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