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要陷害你的...還自費被陷害~
我剛考上甲種電匠時,在一家從事高壓電站保養維修的電機公司上工...同事見我實務上生疏,卻有甲種電匠執照,還考上副課長考不上的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夜二專電機系(我們同時去考的)...全課的技術員幾乎都站在副課長那邊一同陷害我(我是事後離開公司才回顧反思了解此一事實).
1.下班後約一起去酒店消費...稍微摸了一下酒店小妹的奶頭而已...就要多付1000元。
2.完全不教你實務的功夫,副課長在接配電盤的時候(是學習&練習的最佳時機),不讓你看(更不可能讓你操作),直接叫你去挖化糞槽的土方,不然就叫你去路口等年輕的帥老闆(讓老闆認為你都在閑閑沒代誌)。
3.工事途中還帶你去打保齡球(故意教你摸魚的)。
4.在少年法院執勤時,寫的工作報告太仔細...簡直是在打臉之前其他技術員寫的摸魚報告...叫你重寫他們舊有摸魚的報告模式。
5.幾次以菜鳥的身份糾正老技術員的錯誤,更是直接觸怒他們的尊嚴(一次糾正接線錯誤,110伏特接成220伏特,導致高帥大學生宿舍整層樓的電燈全部燒壞; 另一次糾正外出施工的變電器規格不對,更是讓老技術員沒面子).
職場上的險惡就是這樣,咱台灣人並沒有如有些外國人形容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