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警分局公正派出所警員陳喬庭,因在外欠下大筆債務,心生歹念的他,竟然於執行護鈔勤務時,誆騙陳姓老翁可幫忙代管,侵佔老翁40萬元裝潢款;同月承辦詐騙案件,也以偵辦案件需求,誆騙被害婦人37萬元。警方於1月底獲知後,火速展開內部清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陳員見全案東窗事發,除與任職同派出所的女警妻子辦妥離婚,也主動辭職,警方火速3日簽准生效,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因一名陳姓老翁因家裡要裝潢,上月前往銀行提領40萬元,並向警方申請護鈔。
陳姓警員護鈔時,向老翁誆稱可委由派出所代管40萬元,比放在家裡安全,之後若有需求,可再到派出所找他領取,老翁信以為真,當場把40萬元款項全給了陳姓警員。
老翁在1月27日跑到派出所詢問警方是否有提供此項服務,同時也打算把款項要回,支付裝潢費用。
當時派出所所長聽聞後,發現事有蹊蹺,立刻通報分局督察組、分局長等人,立刻展開追查,但陳姓警員一開始否認拿錢,經警方好言相勸,他最後才吐實。
警方將過去陳姓警員承辦的相關案件逐一清查,意外發現,除老翁被騙外,另在1月間陳姓警員受理一件林姓婦人遭詐案件時,也誆騙婦人30萬元款項,稱把錢匯到他戶頭,可誘騙詐騙集團出現,加速案件偵辦。被害婦人信以為真,匯錢給陳,陳姓警員事後再向被害人訛稱,追捕嫌犯時撞車,要再匯7萬元到自己的戶頭,前後得手37萬元,陳姓警員共得手77萬元。
警方於1月27日當天即啟動約談,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過程中,陳姓警員主動於1月底提辭呈,2月3日簽准生效,訊後已依貪污罪嫌,將陳員送辦。
據了解,陳姓警員是警專30期,今年28歲,從警已有8年資歷,期間均在羅東警分局公正派出所任職,與任職同一派出所的女警在2019年結婚,案發後,陳姓警員主動提離婚,兩人已辦妥離婚手續。
陳姓警員向警方供稱,是個人理財、家庭等因素,在外欠下大筆債務,光是房貸就7、800萬元、個人信貸逾100多萬元,近期更以要幫父親還債理由,陸續向同事借了數十萬元款項,才會鋌而走險。
據了解,陳姓警員從警期間個性溫和,與同事間相處融洽,多次因好人好事而受到表揚,同仁對他會以此手法訛詐款項,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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