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觀察】不再恐同日:這一天,是同志從「精神疾病」中除名的日子(網路轉貼)
5 月 17 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日,也是同性戀從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中刪除的日子。剛好呼應台灣的婚姻平權,今年的紀念日主題是:給所有人的正義與保護。
2019 年 5 月 17 日,除了是婚姻平權草案協商的日子之外,也是世界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Transphobia and Biphobia)。因為,在 29 年前的這一天,是同性戀者,終於從精神疾病中除名的日子。
每一年,籌辦不再恐同日的 NGO 組織 May 17 都會訂定一個主題。而 2019 年,似乎也隱隱呼應了台灣的婚姻平權,今年的紀念日主題是:「給所有人的正義與保護。」
在二十多年前,同志仍被認為是一種疾病。而在二十多年後,同志仍被許多人認為不應該「結婚」。今天,就讓我們來看看不再恐同日的故事。
LGBT+ 從精神疾病除名的日子,僅二十餘年
疾病的定義,一直伴隨著醫療的知識權力而來。什麼是疾病?誰有病?誰該被治療?很大程度上,都與醫療專業作為權力核心,能定義「誰有病」,脫不了關係。不過,這種定義誰有病的標準,其實是非常浮動的。它往往隨著不同文化中的社會常規(social norms)、文化慣習(habitus)、宗教習慣、科技水準等因素而改變。
社會學者傅科曾在《瘋癲與文明》分析,醫療化社會(medicalized society)如何將人分為「正常」與「非正常」來對待。他分析了十八世紀,所謂的精神疾病患者,如何被浸冷水、綁束身衣等各種懲罰訓練,作為一種身體規訓,強迫他們,學習怎麼當個正常人。
傅科真正想質問的是,誰有權力定義這些人是瘋癲、不正常的?這些研究療法,背後到底更多真是實證醫學,抑或是來自於我們對宗教與道德的狹隘想像?這樣的故事,在同志族群的疾病化與去病化歷程中,也不斷發生。
在古代許多地方,一直存在著同性性行為。不過,同性性行為卻被某些宗教與社會,污名化成一種疾病,甚至成為一種「常態」。
從宗教到醫學:為何人們害怕同志?
顏正芳、徐志雲所著〈美國精神醫學會在 1973 年將同性戀去病化的來龍去脈〉一文中,便提到人們長期恐懼同志,其實歷經過一種從宗教到醫學的轉向。
19 世紀,因為科學和法律的發展,很多過去被宗教視為「罪惡」的行為,開始被從醫療的角度來解讀,諸如受到精神狀態不穩定影響所出現異於尋常的行為、思考、言語、感官經驗、甚至是犯罪行為者,以前多被教會判定為邪靈附身而遭到監禁或被活活打死,19 世紀後開始被以「精神病理」重新闡釋,從宗教解讀的「罪惡」轉渡至「精神疾病」。
例如,當時知名的維也納精神科醫師理查德.克拉夫特.埃賓(Richard von Krafft-Ebing),便認為同性性行為的發生,是屬於體質退化所導致的精神疾病。
1952 年,美國精神醫學會,即把同志列入《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一版的心理疾病。第一版中,它描述同性情慾為一種「反社會的人格騷亂」,到了 1968 年的第二版,更將其稱為「性偏差」。在保守的社會氛圍底下,五六零年代,有許多同志,必須強制接受坐牢,或者是注射激素等醫學治療。
這樣既罪又病的同志身分,當然讓人們恐慌。身為同志,在當時也是絕對不能說的秘密,甚至可能因此斷送性命。
讓我們還給同志一個公道
不過,隨著醫療與心理學研究的後續發展,以及對同志更友善的社會輿論,讓人們發現,將同性性行為疾病化,其實是毫無道理的。1973 年,美國精神醫學會宣布,將同性戀從 DSM 中除名。1990 年 5 月 17 日,世界衛生組織也跟進表態,將同性戀者從「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中刪除。這也成為同志族群被去病化的里程碑。
2005 年,法國人權運動者路易斯-喬治.汀(Louis-Georges Tin),組織不再恐同日委員會,希望號召各國,將每年此日作為紀念,關注因為恐懼同性戀、跨性別、雙性戀等不同性傾向,而產生的不公平對待。
在去年,世界衛生組織再次修訂 ICD。這一次,是針對跨性別族群的去汙名。2018 年 6 月 18 日公布的新版 ICD-11 中,「性別認同障礙症」被更名為「性別不一致」,且從精神疾病中除名,改列至性健康章節內。(網路轉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