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在新北市淡水區經營「老董的家」民宿的男子李憲璋,2007年安排女友連鈺湘與梁姓街友結婚,再以員工旅遊名義叫同夥帶梁男到對岸旅遊卻推落山崖摔死,企圖詐領為梁男投保的5000萬元旅遊險理賠但被揭穿,更一審依殺人罪判李男無期徒刑、連女10年6月,但因全案審理共逾8年未確定,更二審依《速審法》酌減改判李男與連女各14年與8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檢警獲報,2008年3月從「老董的家」等地救出多名遭軟禁的街友,並查出李男等人先後私行拘禁多達19名街友,引起社會矚目。
更二審不採信李男辯詞,批李耽溺於貪慾,利用遭其拘禁或控制的街友,偽造不實文件向金融機構詐貸鉅額款項,或申辦信用卡冒名刷卡消費,更為謀取高額保險金,不惜犧牲梁男生命,惡性重大,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
警方指出,以賓士車代步的李憲章(48歲)原從事房屋仲介,後與女友連上瑩(30歲)在淡水經營民宿,李涉嫌夥同表哥楊明璋(34歲)和昔日同事宋進財(53歲)收買遊民,充當人頭,搶標法拍屋,並向銀行辦理房貸詐財。
淡水鎮「老董的家」民宿頂樓救出五名被拘禁的四男一女遊民,其中楊姓女遊民下身赤裸,警方發現楊女被拘禁前是個流鶯,她與其他男遊民雜居一室,而她獲得較優的「待遇」,就是有個床舖,由於男女雜居一室,整天被反鎖在室內,因此疑發生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