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近年「勁吸」本港金融專才,但有些群體對於「棄港赴星」仍抱疑慮,事關當地性別風氣相對保守,例如「男男性行為」至今仍屬犯法,最高判監兩年。不過,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最新宣布將會廢除相關刑事條例,同時卻決定把「一男一女婚姻」寫進憲法,令人看不透葫蘆裏賣什麼藥。事實上,獅城作為主打東南亞市場的國際金融中心,一方面必須多元開放,又要顧及伊斯蘭教等保守勢力,同性戀向來是棘手議題。李顯龍今趟使出組合拳,變相替其接班人拆除一個炸彈。(新聞轉貼)
新加坡刑法第377A條規定,男性之間性行為屬於違法,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該條例早於殖民地時期訂立,儘管近10年來未有執法案例,惟像香港的「煽動罪」,隨時可能被「激活」,所以對於「男同志」猶如「達摩克利斯之劍」(時刻存在的危險)。
換言之,「男同志」現時在本港進行性行為完全合法,在星洲則理論上仍屬違法,難怪一些「同志專才」對於移居獅城仍抱疑慮,這也是美國、歐洲部分金融業人士抗拒赴星工作的因素之一。
不過,李顯龍在星期日(8月21日)正式宣布,將會廢除刑法第377A條,意味着跟隨香港步伐,讓「男男性行為」合法化。他解釋,雖然新加坡社會整體上仍算保守,但同性戀者已被愈來愈多國民、尤其年輕一輩接受,是時候踏出進取的一步,「我相信這是正確的做法,也是大多數新加坡人會接受的。」
可是,李顯龍同步宣布把「一男一女婚姻」寫進新加坡憲法,這表示往後星洲的同性戀人士都不可能像荷蘭、加拿大、法國、台灣等32個國家及地區的「同志」一樣,名正言順地註冊為合法配偶。由此看來,李顯龍一方面為星洲「同志」群體打開一道門,卻同時關上一扇窗,令部分人不明白他葫蘆裏賣什麼藥。
總的而言,李顯龍這套「組合拳」顯然有利於新加坡LGBT群體權益,事關「男男性行為除罪化」屬結結實實之開放舉措,對一眾男「同志」具重大意義;至於同性戀登記結婚,在星洲現行法律下原本就不可行,是否寫進憲法其實沒有分別,屬象徵意義居多。再者,待有朝一日時機更趨成熟,新加坡社會能夠接受「同性婚姻」,屆時再修憲亦無不可。(新聞轉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