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案證據不足
勒贖錄音並沒有徐自強的聲音,被害人家屬也不認識徐自強。審判過程中,沒有證明徐自強與另外兩名被告緊密聯繫的通聯紀錄、勒贖錄音沒有徐自強的聲音,由刑事警察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內湖分局三個單位組成,侯友宜共同主導調查黃春樹綁架案的「901專案」文件,都憑空消失。
共同被告翻供
陳憶隆在1995年10月7日,曾打電話向徐自強的母親說,徐自強並未參與本案。更五審定讞後,共同被告黃春棋與陳憶隆都向徐自強的家屬表示:徐自強並未參與本案,且陳憶隆寫了一份自白書給徐自強的母親。
自白書這樣寫:
「按本案自始,同案被告徐自強均未曾參與亦未曾知情,係因徐自強對立自白書人催債不已,立自白書人本即心懷怨懟,而獲案之後想藉由牽扯根本完全不在場之徐自強,以圖拖延訴訟程序,冀在一線生機。」
但這些翻供的自白,法院並未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