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日前發生男子遭誤認為通緝犯,進而與員警發生暴力衝突,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天表示,警政署終於在昨天提出調查報告,然而內容不斷在強調「黃姓男子不願告知姓名、沒有主動說是認錯人」,針對警方在壓制後繼續打人、拉扯手銬、罵三字經、偷捏下體等行為卻是隻字未提。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在今年9月遭誤認為通緝犯,造成與三重分局2名員警引發推擠受傷,黃姓男子提告警員涉及傷害、妨害自由罪嫌,三重分局也對同仁錯認通緝犯一事致歉,將依法受理調查函送檢方偵辦。
王婉諭中午在臉書表示,有關三重黃姓男子9月底遭到警方誤認為通緝犯並暴打一頓,她在上個月要求警政署提出調查報告,終於在昨天出爐,沒想到等了這麼久的調查報告,內容卻是讓人十分傻眼。
王婉諭指出,警政署在調查報告中不斷強調「黃姓男子不願告知姓名、沒有主動說是認錯人」,然而針對警方在壓制後繼續打人、拉扯手銬、罵三字經、偷捏下體等行為卻是避重就輕,隻字未提,這樣的調查報告讓人完全感受不到警方檢討、改革的態度。
王婉諭說明,事發後黃先生與兒子為了自保,蒐集許多錄音檔與影像,從先前公開的畫面,很明顯就可以聽見黃先生在遭到壓制之後,不停大喊「認錯人了」、「我就住在旁邊」、「我叫黃XX」,甚至還很無奈地問警方「為什麼要打我」,要求警方不要再打他。
王婉諭批評,黃先生不僅沒有調查報告中「不願告知姓名跟出示證件」的情形,2名便衣員警也不該在壓制及上銬後繼續毆打黃先生。
王婉諭表示,調查報告中也明確提到,黃先生遭到上銬之後,厚德派出所員警到現場就說,「黃先生應該不是李姓通緝犯」,翁姓員警當下甚至還有拿出黃先生身上的證件簡單查看,卻還是將傷痕累累、打著赤腳的黃先生上銬帶回派出所。
王婉諭說,她真的忍不住要問,在當事人不停喊冤,警方也拿證件出來看的情況下,究竟還有什麼理由,要將黃先生當成犯人,上銬帶回派出所。
王婉諭還指出,更誇張的是,事後2名員警不僅沒有親自向黃先生道歉,還對黃先生提告,就連調解當天,也只是試圖把這一切的經過,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甚至跟他們說「誤會一場,賠償10萬元」。
王婉諭質疑,人民對警察的信任,難道可以用10萬元買回來,黃先生精神上的創傷,難道可以用一句道歉跟10萬元就簡單撫平。
王婉諭說明,整份調查報告最後只有針對2名便衣員警「未依《職權行使法》第4條規定進行盤查,且未在第一時間確認黃先生身份」的部分承認有疏失,並且將2名員警各記大過1次。
王婉諭表示,她要告訴警政署及新北市政府,包庇少數違法員警的過失行為,只會加深警民之間的誤解與不信任,更無助於維繫警察聲譽,相關單位應該徹底釐清事情經過,給予應有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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