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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下班不能用民眾身份檢舉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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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篇: 是南部的縣市嗎? 2022-12-04 16:46:07 (IP Address Lookup141.94.1.96)
https://web.bc3ts.net/post/5584785
台灣警察真可憐!尤其當上頭佔位不做事當廢物時.......


【原文】

首先,這篇文章單純想抱怨,其次我必須保護好我自己,所以不會透露任何個資相關的問題,請各位見諒。

      

我在某縣市的派出所擔任基層警員,不敢說自己很厲害,但對於交通這個區塊是相對有熱忱的業務,所以平時不只會主動開單、不畏懼與違規民眾理論,同時也會利用休假時間上傳行車記錄器檢舉路上違規。

        

即便我始終認為,罰單只是教育民眾的一個小區塊,我不認為單純靠警察積極開單就可以改善交通,但我想分享一件事情告訴各位基層執法人員所遇到的各種瓶頸。

     

有一天大夜班下班後我回家休息,睡到一半突然接到自稱是某分局交通組成員的來電,開頭先確認我的職別姓名跟服務單位,接著劈頭就問我是不是有在交通大隊的檢舉網站檢舉違規,睡眼惺忪的我還沒搞清楚狀況,就被電話那一頭的承辦人罵醒「你自己是警務人員的身分,你怎麼可以用民眾檢舉違規的系統?」

     

一頭霧水的我才想起,我上個禮拜在下班後回家上傳了影片去交大的系統檢舉,具名檢舉時我填了自己的本名與個資,結果被承辦人認出我是警察的身分。

「報告長官,我是下班時間檢舉的,為什麼不行?下了班我不就是民眾了嗎?」我不解的詢問承辦人。

     

「要不要我翻法條給你看?你是警察 不管上班下班 你就是不能用民眾檢舉的系統啦!」承辦人斬釘截鐵的說,還說要把法條傳給我看(雖然我至今沒有收到就是了)

    

「你檢舉的這幾條我通通不會開,全部會退回去,你想開的話你自己開,這麼正義的話不會在上班的時候多開幾張是不是?」

(實際內容不太記得了,依稀記得意思差不多)

     

頓時我無語了。搞了半天原來是交通承辦人不願意用民眾檢舉的系統都開出罰單(因為這樣罰單上「民眾檢舉」右下角開單員警會是他的名字),所以他決定把檢舉系統上的案件退回來,要我在上班時間用自己員警開單的系統開單(這樣出去的罰單的右下角才會是我的名字)原因不得而知。

     

我想說的是,我自己平時巡邏開單的數量幾乎每次都名列前茅,而且不分機車汽車,只要有違規我都會盡力舉發,結果在限縮檢舉、民眾可以檢舉的項目少了、交通承辦人的業務減輕的情況下,承辦人居然用「你是警察就不可以用民眾檢舉的系統」來打發掉舉發的責任…

更不要說,平時巡邏開的罰單也會三天兩頭打電話來要求撤銷,一下子說有爭議、一下子說這個法條一年只有開三件的扣打…

    

我想,欲透過警察改善交通,大概在夢裡才有可能實現吧。

不確定這篇文章可以留多久,該承辦人已經想辦法來單位弄我了,希望各位保重,行車都平安!

  回覆1: 台灣警察上班賭博開趴吸毒 2022-12-04 16:48:17IP Address Lookup141.9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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