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真的很愛吃案,最常見的手法就是告訴你報案的後續很麻煩,有一堆這個那個要處理,不然就是會直接恐嚇你,說這個事情你也有問題,要報案的話就要一起究責。
吃案就吃案,說什麼不願意報案,她是去警察局喝茶聊天的嗎?當初有報案記錄成案,你們有去調查或加強巡邏,不管事後有沒有發生這件事,民眾都不會去怪警察的,現在被查出來就是你們吃案!
你去報案他們就會用很嚴重的口氣跟你說"這個很麻煩喔,證據很難找"..等等的。最後你覺得會很麻煩就不報案了..
要做筆錄 要協助調查 到時候要出庭跑法院, 嚇到你不想立案
所以有些受害者只能自己找證據當柯南
有些警察嫌麻煩....
很多警察都這樣,搞得受害人要自行蒐證
都到警局了
除了警察當下一堆理由洗腦說~
沒路燈沒監視器也沒看到臉
即使報了案也抓不到人
讓被害人心生放棄之意
誰會不報案
甚至還推說“惡作劇”所以不立案……
沒錯,米蟲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