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6 11:16
過去保二總隊生理男性員警葉繼元因為堅持蓄長發,從2013年起因被判定違反服儀規定而一路吃上58支申誡,2015年一度遭免職,引起社會熱議“生理男性員警究竟能不能留長發”,今日衛環委員會上,林靜儀則直接挑出《警察人員儀容整潔重點事項》的矛盾之處質詢內政部常務次長邱昌岳。
保二總隊第二大隊警員葉繼元因堅持蓄長發,從2013年起因被判定違反服儀規定而一路吃上58支申誡,遭免職
邱昌岳解釋,規範髮型是因涉及“執法安全”的問題:“警察執行勤務需要面對群眾,頭髮過長不是他個人儀容的問題,有涉及執法安全的問題,安全長度我們一些規範是有必要的。”林靜儀則回,她明白執勤可能為了避免拉扯受傷要求員警梳髮,就像有些勞工要把頭髮包起來避免捲進機器,但應思考勤務差別,例如近日有些內勤女警受訪時就是直接長髮披肩。
接著,林靜儀開始質疑髮型規範的雙重標準。林問:“女警能不能理平頭?”邱回:“應該是尊重吧。”林又問:“男警呢?”邱回:“男警的話,我們對髮長有一定的要求……”
“女警可以梳髻,但男警能不能梳髻?女警長髮梳髻就好,不會危險,但男警長髮梳髻還是會危險?會被同仁打?是嗎?”林靜儀質問。
邱昌岳反覆強調,對男警有特別髮長要求,因為警察是“國家形象代表”。對此,林靜儀強烈質疑,女警理平頭、男警留長發,真有影響到國家的正義嗎?生理男性留長發與否,是否就代表沒有國家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