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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認為民主可
當飯吃,而且可以吃好吃滿,藍綠紅都適用。網路上營利網軍可以挺綠親藍,也可以反串紅色五毛,他們真正的政治立場已經不重要,在金錢面前,只要有人願意付錢買帳,逼死外交官的生意也可以承接。
楊蕙如與他的友人雖遭受檢察官以侮辱公署等罪提起公訴,但是法院的判斷會如何?實在很難預知!以言論自由的保護,行使不法利益與惡意攻擊,定當不適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更何況抽象性的侮辱謾罵,也不適用誹謗罪免責的正當理由。楊蕙如的網軍案,最應該遭受刑責之處,應該在於拿錢辦事,而且還是故意逼死外交官的邪惡意圖。即使中國網軍在當時發揮統戰效應,故意挑起兩岸外交人員辦事能力的對照,但是攻擊駐日代表處謝大使或是大阪辦事處蘇處長的原始用意,還是有所差別與區分。藍營當初的誤判是受到錯假訊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