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93)

那代書一家都不會出來說:放棄婚姻與財產繼承自清嗎

打賞:0點
  首篇: 是我如果清白就這樣 2023-05-21 00:51:38 (IP Address Lookup45.61.185.172)


感覺好像在賭一個遇到恐龍法官的高機率

太恐怖了

如果此案查無不法

未來有人學 即使有婚前協議也可能被直接害死

  回覆1: 但如若沒證據 2023-05-21 07:53:31IP Address Lookup101.12.29.150

還是拿他們沒辦法
  回覆2: 沒錯 2023-05-21 09:29:26IP Address Lookup84.17.62.214

引用 引用 是我如果清白就這樣 在 2023-05-21 00:51:38 發表的文章:


感覺好像在賭一個遇到恐龍法官的高機率

太恐怖了

如果此案查無不法

未來有人學 即使有婚前協議也可能被直接害死

賭一個恐龍法官的判決

太駭人了!
  回覆3: 他真的想要那筆遺產的意圖很強 2023-05-21 15:05:34IP Address Lookup45.61.185.172

社會質疑這麼大

正常人不是都會第一時間就請律師認證發表 選擇放棄 嗎

甚至會聲明已放棄遺產繼承權 如有繼續影射將負法律責任之類的

更清白的還會直接接受採訪

如果說真的是只見兩次面就結婚這樣誇張的話

但他完全不理社會 "只想依法律走完程序" 意圖好明顯

因為法律講證據 不是自己家人死掉的檢察官 警察 誰要那麼積極替別人查案
直接寫無外力介入不是比較快?

其實這種"喝了飲料就直接摔死的同志事件"之前就不知道幾起了

想就知道 最後都不會有結果

因為喝酒跌死幾乎已經就是目前蓄意殺人最簡單的SOP

也幾乎不可能留下任何殺人證據

而且喝酒完酒醉不會有反抗得太大動作 越早把他摔死 越能像是自己摔死

好可怕

喝酒的同志真的要小心

被弄死很簡單 尤其是摔死的更是不會有任何證據

已經開始被一些壞心同志當成手段了

其實異性戀也是 只要喝酒死掉 幾乎都查不出被害死的
  回覆4: 說的對,黃湯下肚就不醒人事了 2023-05-21 16:46:08IP Address Lookup101.12.29.150

趁酒醉殺人真的要不得
引用 引用 他真的想要那筆遺產的意圖很強 在 2023-05-21 15:05:34 發表的文章:
社會質疑這麼大

正常人不是都會第一時間就請律師認證發表 選擇放棄 嗎

甚至會聲明已放棄遺產繼承權 如有繼續影射將負法律責任之類的

更清白的還會直接接受採訪

如果說真的是只見兩次面就結婚這樣誇張的話

但他完全不理社會 "只想依法律走完程序" 意圖好明顯

因為法律講證據 不是自己家人死掉的檢察官 警察 誰要那麼積極替別人查案
直接寫無外力介入不是比較快?

其實這種"喝了飲料就直接摔死的同志事件"之前就不知道幾起了

想就知道 最後都不會有結果

因為喝酒跌死幾乎已經就是目前蓄意殺人最簡單的SOP

也幾乎不可能留下任何殺人證據

而且喝酒完酒醉不會有反抗得太大動作 越早把他摔死 越能像是自己摔死

好可怕

喝酒的同志真的要小心

被弄死很簡單 尤其是摔死的更是不會有任何證據

已經開始被一些壞心同志當成手段了

其實異性戀也是 只要喝酒死掉 幾乎都查不出被害死的
  回覆5: 賽大師 2023-05-21 18:14:58IP Address Lookup180.217.194.22

引用 引用 他真的想要那筆遺產的意圖很強 在 2023-05-21 15:05:34 發表的文章:
社會質疑這麼大

正常人不是都會第一時間就請律師認證發表 選擇放棄 嗎

甚至會聲明已放棄遺產繼承權 如有繼續影射將負法律責任之類的

更清白的還會直接接受採訪

如果說真的是只見兩次面就結婚這樣誇張的話

但他完全不理社會 "只想依法律走完程序" 意圖好明顯

因為法律講證據 不是自己家人死掉的檢察官 警察 誰要那麼積極替別人查案
直接寫無外力介入不是比較快?

其實這種"喝了飲料就直接摔死的同志事件"之前就不知道幾起了

想就知道 最後都不會有結果

因為喝酒跌死幾乎已經就是目前蓄意殺人最簡單的SOP

也幾乎不可能留下任何殺人證據

而且喝酒完酒醉不會有反抗得太大動作 越早把他摔死 越能像是自己摔死

好可怕

喝酒的同志真的要小心

被弄死很簡單 尤其是摔死的更是不會有任何證據

已經開始被一些壞心同志當成手段了

其實異性戀也是 只要喝酒死掉 幾乎都查不出被害死的


讓人想到王牌經濟人

那件就不了了之了


太可怕了!


我不敢去喝酒了
  回覆6: 本案絕對有因貪人錢財所引發的謀殺 2023-05-21 18:30:07IP Address Lookup195.181.168.77

首先犯嫌應該解釋兩人到底是什麼關係 為什麼會幫他處理房地產和找路人幫忙簽名進行同婚 路人為何願意幫忙簽名 真是單純不認識的路人嗎
如果犯嫌真是無辜 不是貪人財產 兩人真是男男戀 必定有交往留下的證據 犯嫌可拿出交往的證據 甚至說出死者身體和私密處特徵
如果只是要協助處理房地產 那也該解釋為何要透過同婚方式 作用是什麼 又為何婚後兩小時馬上在他家墜樓
人死後又為何不願交出地契房契 是否已經被過戶 若已被過戶 為何的死者願意辦理過戶 若是真愛 那又得證明兩人戀愛交往的經過
若未過戶 那房地產仍未屬於犯嫌所有 若他是清白的 又何須擔心交出房地契會怎樣 遲早還是他可合法繼承 不是嗎
看似重重疑點 但其實就是這麼簡單
  回覆7: 34567 2023-05-22 01:24:13IP Address Lookup84.17.62.214

死者他媽媽或許可以向法院打婚姻無效官司,既然連兩個證婚人都是連哄帶騙臨時找的,這樣的婚姻有效果嗎?

或許現在嫌犯最懊惱的就是當時應該連他老母一起做掉才對!
  回覆8: 一定有效的 2023-05-22 01:48:22IP Address Lookup45.61.185.172

引用 引用 34567 在 2023-05-22 01:24:13 發表的文章:
死者他媽媽或許可以向法院打婚姻無效官司,既然連兩個證婚人都是連哄帶騙臨時找的,這樣的婚姻有效果嗎?

或許現在嫌犯最懊惱的就是當時應該連他老母一起做掉才對!


太多人隨便找證婚人了
甚至還有這行業

不可能以此斷定無效 否則之前結婚的會大亂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family-relationship/990

二、結婚證人的資格

民法並沒有對結婚證人的資格有特別的限制,所以不論結婚證人與結婚新人間,是否為親人、朋友、同學、前男女朋友或不熟識的路人,只要具備一定的心智能力,確實了解當事人有想要進入婚姻共同生活的意思,都可以擔任結婚證人。

我要回覆

來自:

驗證碼:
分享連結、圖檔、Youtube 影音,直接張貼連結即可;如果圖檔結尾不是 .png、.gif、.jpg,再用 [img]...[/img] 包圍。

50_angry_n_drop 50_annoying 50_disappoint 50_embarrass 50_happy 50_love_n_flower 50_cold_sweat 50_eyes_loving 50_smile_tears 50_want_sle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