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個同性戀者, 他結婚三四年才和老婆發生過三四次性行為,平均一年一次,可他妻子就偏偏懷了孕,有了孩子。他結婚的目的就是證明他能干成,掩蓋他是同性戀。
一位同性戀者對其短暫婚姻經歷的感覺非常細膩真實, 人有一定的代表性:"談談我的婚姻。 8年前,我在一種對她非常了既然如此和理解的情況下(她也同樣了解、理解我)和她結婚。婚前半年,我認真分析過的的情感:我不愛她,我沒吻她的慾望,更不要說和她性交。但心想,或許結婚後會自然改變這一切的,於是結了婚。新婚頭兩夜由於久別重逢,很興奮,說起的人和事很多,直到凌晨兩三點,沒有性接觸,亦沒有擁抱和接吻。我想,來日方長。第三夜,旅遊在外,夜裡,清醒,迷濛的月光和潺潺的流水帶來一種恬靜溫馨的感覺,勃起,將她的手放置陰莖處,她的手清醒地縮回去了,頓時,索然無味,翻身,睡去。以後在新婚20天的昌子裡,竟然再也生髮不出那夜的情致。一次,她向我靠近,手臂和我相接,我竟全身驟起雞皮疙瘩。她把腿壓我腿上,並逐步上移到陰部,我反感地把她的腿拿開了。我無意於做我不想做的事情。最後幾天,我們分被而臥。她哭了。我無奈。時隔數月,我到異地探親,仍然是分被而臥,我努力嘗試尋找性愛的感覺,激發起愛的慾念,卻未能成功。探親假結束,我的決定也已產生:既然我們都不幸福,那麼我們應該道德地分手。於是我堅決地離了婚。這場婚姻,頭尾加起來不到半年,相處在一起一個月。我至今依然單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