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鑑識科一名巡官陳軒振(32歲),昨天(18日)下午5時45分,在台北市敦化北路199巷裡一間公寓樓梯間,被北市松山分局警方查獲持有約2公克安非他命,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施用二級毒品)、第11條第2項罪嫌(持有二級毒品),當晚即遭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夜間經檢察官處分限制住居請回。初步了解,陳姓巡官表示在網路邀約網友一起吸食,沒想到被警方查獲。
警方指出,陳軒振疑似上網約砲,在前往約砲地點進入該棟公寓時,被轄區警員當場查獲身上持有安非他命,陳姓巡官坦承自己是以3500元購得,對施用安非他命也坦承不諱,昨晚在詢後被依毒品罪移送。
刑事局指出,陳軒振(32歲)在大學畢業後,考上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研究所103班,106年取得碩士學位,通過警察人員三等考試,同年10月23日分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去年1月支援本局鑑識科,今年1月3日派補本局巡官,擔任質譜資料處理工作,並未接觸毒品,去年12月11日依特定人員強制尿液採驗呈現陰性反應,工作表現平平,專業知識技能尚待加強。
刑事局指出,陳軒振發生吸毒一事,自毀前途,本局深感痛心與遺憾,當晚連夜召開考績會予以2大過免職,依法斷然處置,絕不寬貸,並追究考監責任,將強化考核工作及法治風紀教育。
有關陳軒振吸毒一事,新北市刑警大隊表示,他雖在2017年分發至新北刑大,但只短暫待了約2個月左右,隨後便調往刑事局支援,因此目前刑大長官對他都沒有太多的印象,期間也沒有太突出會令人印象深刻的工作表現。
刑事局指出,陳去年12月支援刑事局鑑識科時,曾經做過尿液篩檢,當時未發現陳有吸毒反應,陳被捕後頻頻向到場關心的刑事局長官致歉,也對自己因一時好奇染毒感到懊悔不已。
據了解,陳家境優渥,家中開設眼鏡行,因對鑑識工作有熱情才會報考警大研究所,平日與局內同仁互動頗佳,人際關係良好,是同事眼中的陽光男孩,今傳出他染毒被捕感到相當錯愕。
陳對化學鑑識相當有興趣,曾參與2018年犯罪偵查與鑑識科學研討會,針對運用高解析質譜廣篩尿液中新精神活性物質及其代謝物研究有獨到見解,警大碩士論文以名為「即時反轉錄恆溫環形核酸擴增法應用於精液鑑定之研究」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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