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把奴才總結了如下幾種:
1. 長期做慣了奴才,卻「不悟自己為奴」,做一些越過奴才本分的事,落得成為命運更為悲慘的奴隸。基於有可能更慘的奴隸境遇,這類人是甘願為奴。
2. 「極容易變成奴隸,而且變了以後,還萬分喜歡」。魯迅從中國的歷史中指出:中國人一直在做奴隸。中國人最害怕的不是做奴隸,而是奴隸做不穩,亂世。到是「太平盛世」,做穩某個主子的奴才,主子因為喂飽了,再貪污也有限,所以恰恰是老百姓最喜歡的。(這是不是有點熟悉的感覺?)
3. 「骨奴而膚主」,即骨子裡是奴才,而面子上是主人。「既當奴隸,又要體面」。中國的官吏如此,老百姓也如此。這個歷史與現實的例子就很多了。譬如,在香港的建制pie保皇pie的議員們、林鄭政府團隊、行會的成員,大多是這類奴才,明明自己沒有思考沒有決策沒有主見,卻偏偏表現得自己「精英上身」、「主子上身」一樣,天天開會,卻沒有一個決定是自己的腦袋思考出來的。以至搞出大禍後,又沒有問責的膽量說自己不是做主的,而把背後「指揮」的主子洩露出來。但誰都 知道實際情況不是這樣的,這些議員如牆頭草一樣賤,見風倒,而這風,就看主子怎麼吹,而主子也不是神,所以也會錯估形勢,這樣,奴才們擦屁股的工作就變得比較困難了。我想郭榮鏗議員所指的某些議員應該是屬於這一類。這類雙重性格特徵的奴才,其實非常恐怖,也讓人恨之入骨。他們表現得象主人,然後把別人當「奴才」一樣指揮。專制的社會這類奴才最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