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要死刑,那為何不接受鞭刑,而且我覺得鞭刑嚇阻強度比死刑高。什麼都不要,那殺人犯殺人都不需要付任何責任嗎?被殺的人就活該倒楣?
「蔡不搞同婚 藍就不會反同婚」,我什麼時候說過這句話?妳真的有神經病,妳把妳幻想出來的事情硬是放在我身上,我根本沒說過這句話,我從來也沒想過這事情,妳牠媽的,真的是有病!開了口就只會胡說八道、栽贓抹黑,這就是妳活在世界上的意義?
「還說只要有同性伴侶法 能簽署醫療同意 能繼承遺產就夠了 根本不需要同婚 」,然後我什麼時候又講過這些?證據拿出來!
妳這個垃圾開了口就是亂抹黑,妳不怕妳死了就是下18層地獄去被割舌頭?妳是有妄想症還是精神分裂症?真的是無藥可救的神經病,勸妳早點自我解脫,不要留在世上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