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你把罪大惡極的人判死刑殺掉,
你受害家屬有什麼好處?
那個惡人只是得到一個從新投胎的機會而已,變成一個嬰兒另外開啟新人生,爽歪歪,完全沒有機會對自己犯的錯負責。
對惡人最大的處罰就是剝奪他的自由,
判他無期徒刑,永遠在監獄為他犯的錯付出代價,你想想看,犯人在監獄,無法體驗和做一般人能作的事,無法出國旅遊、無法使用最新3c科技,無法享受高檔餐廳,無法跟家人過節慶、沒有隱私、、、我認為這些足以對犯人產生最大的剝奪了。
把他殺掉反而讓他解脫而已,就是要他關到死才能讓他付出代價啊
為什麼家屬都想不通阿,這很簡單的道理。
死亡並不是結束,死亡是從新開始。
你讓殺了你家人的惡人 可以有機會投胎到有錢人家 過好命,這樣心裡有比較好過嗎?應該讓他在監獄受苦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