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吳男跟小黎本在不同監獄,2023年4月30日被法務部借提至台中監獄,關押於信區二樓丁舍84防。然而,吳男見到小黎的第一天,就以「若不配合,就要讓你無法好好休息」、「若不配合,就要讓你不好過」等話,逼迫小黎幫他打手槍及口交。
小黎看到吳男露出兇狠的樣子,害怕被打、被其他室友一起毆打,只能配合吳男的行為,內心也覺得非常噁心,過程中不斷閃避、退縮、擦嘴巴。隔日,他才去跟監獄管理員投訴。
管理員表示,小黎深夜就有按報告玲,當時立刻將對方帶出詢問並查看監視器畫面,「我們可以感覺到小黎好像心裡有事,不太敢跟人家講話;就我的觀察,小黎在案發後心情有變得比較低落,變成出來比較不敢跟我或視同作業員講話」。
吳男
吳男否認犯行,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對此,法官勘驗房舍內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多次拉小黎的手、壓小黎的頭,且小黎也不斷閃躲,因此不採信吳男的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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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應該是直男流氓 才會那麼凶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