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動產)的規定,包含了(保險年金)的給付~
也就是,我滿65歲以後的(國民年金)&(勞保年金)的給付,都算在我的(動產)裡面.
1.(低收入戶)的(動產)不可以超過75,000元.
2.(A)[10年10月的國民年金B式=2,575元+15.5年勞保年金(擇優&平均月薪23,800元)=5,859元]=總共可以月領8,434元,X12個月=動產101,208元~
2.(B)[17年02月的國民年金B式=4,080元+9.5年勞保年金(擇優&平均月薪18,368元)=4,352元]=總共可以月領8,432元,X12個月=101,184元~
今後,我不論有工作(2A),沒工作(2B)...我滿65歲以後的年金都可以月領8,432~8,434元(=年領10萬1000多元)=(動產)都超過75,000元~
(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的(動產)則只規定在250萬元以下,所以我只能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7,759元)&無法申請(公費安養)了~
不過(年金8,432元)+(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7,759元)=總共16,191元...已經很好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