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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砲是非館
(人氣 881)
沒工作, 沒護照的數字啃老米虫111, 唬爛, 嗆人, 搞分身樣樣拼第一!
打賞:0點
首篇:
下港鹽埕是個鬼地方
2019-10-10 09:55:38
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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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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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0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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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背包達人 在 2019-10-11 06:09:26 發表的文章:
引用
引用 再笑一次! 在 2019-10-10 18:57:26 發表的文章:
法律用詞是 "誹謗" 而非 "毀謗" !!
誰在跟妳法律用詞,要法律用詞,進法院再說吧!
不愧是私立三流野雞大學的素質
不意外!
回覆12:
111你國小有畢業嗎?
2019-10-11 07:25:27
3817
13360
更別說大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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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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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13:
789
2019-10-11 08: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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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背包達人 在 2019-10-11 06:09:26 發表的文章:
誰在跟妳法律用詞,要法律用詞,進法院再說吧!
誹謗
法律上指使他人名譽受損害為目的,而指摘或傳述其醜行以達於公眾者,稱為「誹謗罪」。
毀謗
以誇大不實的言論對人進行詆毀、中傷。漢˙王充˙論衡˙累害:「身完全者謂之潔;被毀謗者謂之辱。」後漢書˙卷六十一˙黃瓊傳:「而毀謗布流、應時折減者,豈非觀聽望深、聲名太盛乎?」亦作「謗毀」。
回覆14:
背包達人
2019-10-11 09:19:16
(
113.210.115.219
)
3817
13369
引用
引用 ||| 在 2019-10-11 07:10:12 發表的文章:
引用
引用 背包達人 在 2019-10-11 06:09:26 發表的文章:
引用
引用 再笑一次! 在 2019-10-10 18:57:26 發表的文章:
法律用詞是 "誹謗" 而非 "毀謗" !!
誰在跟妳法律用詞,要法律用詞,進法院再說吧!
不愧是私立三流野雞大學的素質
不意外!
妳這啟智班畢業的,還有「素質」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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