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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工作, 沒護照的數字啃老米虫111, 唬爛, 嗆人, 搞分身樣樣拼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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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篇: 下港鹽埕是個鬼地方 2019-10-10 09: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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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11: ||| 2019-10-11 07:10:12IP Address Lookup68.96.76.191

引用 引用 背包達人 在 2019-10-11 06:09:26 發表的文章:
引用 引用 再笑一次! 在 2019-10-10 18:57:26 發表的文章:

法律用詞是 "誹謗" 而非 "毀謗" !!

誰在跟妳法律用詞,要法律用詞,進法院再說吧!

不愧是私立三流野雞大學的素質

不意外!

  回覆12: 111你國小有畢業嗎? 2019-10-11 07:25:27

更別說大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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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13: 789 2019-10-11 08:13:46IP Address Lookup36.239.190.58

引用 引用 背包達人 在 2019-10-11 06:09:26 發表的文章:

誰在跟妳法律用詞,要法律用詞,進法院再說吧!

誹謗
法律上指使他人名譽受損害為目的,而指摘或傳述其醜行以達於公眾者,稱為「誹謗罪」。

毀謗
以誇大不實的言論對人進行詆毀、中傷。漢˙王充˙論衡˙累害:「身完全者謂之潔;被毀謗者謂之辱。」後漢書˙卷六十一˙黃瓊傳:「而毀謗布流、應時折減者,豈非觀聽望深、聲名太盛乎?」亦作「謗毀」。
  回覆14: 背包達人 2019-10-11 09:19:16IP Address Lookup113.210.115.219

引用 引用 ||| 在 2019-10-11 07:10:12 發表的文章:
引用 引用 背包達人 在 2019-10-11 06:09:26 發表的文章:
引用 引用 再笑一次! 在 2019-10-10 18:57:26 發表的文章:

法律用詞是 "誹謗" 而非 "毀謗" !!

誰在跟妳法律用詞,要法律用詞,進法院再說吧!

不愧是私立三流野雞大學的素質

不意外!


妳這啟智班畢業的,還有「素質」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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