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王瑞德臉書
我貼吉人教戰手冊,開吉以後要靠你們自己做功課,我不是你們的法律顧問,想要替自己討公道,自己要先下工夫!
網友反應警察機關不受理報案,說臉書只提供重大刑案。
那請問我和很多網友是怎麼捉到人的?
如果仔細看過我的告人須知,就知道是警方的推託之詞,一些應該受理報案的派出所說他們拿不到臉書資料,因為案件絕對不是派出所辦,你可以選擇到縣市刑警大隊或分局偵查隊完成報案,或是直接寫狀紙附證據到地檢署偵辦。
派出所只能受理,廢話多就是不想受理!
最近有些網友遭韓粉柯粉辱駡,向派出所報案卻面臨不受理,理由不外乎網路匿名如何證實是駡你,拒絕受理。
沒有這回事!
這是刑事案件,警察機關不得拒絕受理報案,否則就是吃案!
首先,你要列印自己臉書等社群網站資料,包括相片,證實你自己就是當事人,擁有告訴權。
再用手機或電腦截圖駡你的網友內容,並進入其臉書,截取其網頁丶照片丶自我介紹資料。全部列印三分,一分報案時附上當證據丶一分自己保存丶一分打官司。
接著到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警察機關,包括派出所丶分局偵查隊丶總局刑警大隊報案作筆錄,他們如果說臉書不提供資料,就在筆錄中要求載明調對方Ip,並要求電信警察協助調查!
若遇警方拒絕受理報案,不管任何理由,記下拒絕受理報案的警察單位時間丶地點丶人員,上班時間一狀告到警察局督察室,輕則申誡丶重則記過!
我挺執法保護人民的警察,絕不接受現階段還有吃案想省麻煩不准人民報案的警察!
>>>如果是臉書丶ptt請直接到警察局報案,其他網路社群媒體請直接寫狀紙到地檢署提出告訴!